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全市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k8凯发推荐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全市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要求,我市严格落实“变型拖拉机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截至2024年9月27日,全市存量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注销清零。
自通告之日起,凡悬挂宜宾市“川15”开头的拖拉机号牌,使用宜宾市及所辖县(区)核发登记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变型拖拉机”的拖拉机行驶证的机动车,均属持已注销作废牌证或假牌、套牌、假证车辆,车辆不得再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责任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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