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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k8凯发推荐

2024-02-07 15:01:58 作者: 来源:局办公室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宜宾市乡村振兴局职能简介。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全市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拟订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3.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化建设。

4.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宜宾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宜宾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宜宾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决策部署和措施的落实;负责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政策、机制、工作等方面的有效衔接;负责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承担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工作。

(二)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巩固成果工作。全域推广“四个一”盯村抓户模式,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格体系,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衔接资金向我市倾斜,发挥好衔接资金的作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抓好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安置后扶、东西部协作工作。

2、全力推进“百千工程”。提前谋划和抓好2024年度示范村、达标村的创建,整合资金项目向30个示范村、400个达标村倾斜。围绕收入好、环境好、生活方便“两好一方便”工作目标,高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用水补短、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美丽庭院提升“三大行动”。扎实抓好2022、2023年和美乡村示范村、达标村的“回头看”,落实补短项目。

3、强化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完成整村推进“厕所革命”示范村、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任务,加大管护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更大范围地推广运用“川善治”平台和“积分制、清单制 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加强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属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宜宾市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35.9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0.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和调出减少4人导致对应基本支出减少;二是结合宜宾市乡村振兴部门履行职能和发展事业基本需要的要求,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入预算10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5.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支出预算103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1万元,占55.81%;项目支出457.82万元,占44.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5.9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0.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和调出减少4人导致对应基本支出减少;二是结合宜宾市乡村振兴部门履行职能和发展事业基本需要的要求,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5.9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5万元、农林水支出89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5.9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70.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和调出减少4人导致对应基本支出减少;二是结合宜宾市乡村振兴部门履行职能和发展事业基本需要的要求,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6万元,占7.29%;卫生健康支出19.05万元,占1.84%;农林水支出897.11万元,占86.6%;住房保障支出44.2万元,占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39.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57.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支出。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发力、百千工程创建、承接中省重点项目、社会帮扶、东西部协作、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和老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维修(护)费、劳务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24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9.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宜宾市乡村振兴协会专项预算项目。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省级和其他市州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必要的公务接待所需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前往基层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查、考核、调研活动、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宜宾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2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68万元,下降12.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较上年度减少4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宜宾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宜宾市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宜宾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预算1035.9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460.83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17.2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457.8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k8凯发推荐的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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